招标编号:HBCZ-******07-253016
各供应商:
根据“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木港隧道机电应急修复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发布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采购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采购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果采购文件与第2号补遗书发生矛盾,以第2号补遗书为准。
1、第1号补遗书,清单中“26、能见度及一氧化碳检测器 上海郧飞XFTS-VICO800”和“27、风速风向检测器 上海郧飞XFTS-UWMS400”,经我司了解,原机电设备为“上海勋飞”品牌,请问此处名称是否笔误?
答:是,为“上海勋飞”。
2、第1号补遗书,清单中“19、隧道内可变情报板 金晓电子JX-KXB******有限公司”已破产,无法购买原“金晓”品牌机电设备,请问是否可更换其他品牌投标?
答:招投标阶段该项清单内容不予调整。合同执行过程中,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部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1.2项:为保证本合同工程的质量,对于主要机电工程设备,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投标文件中的品牌和型号进行采购,主要设备采购合同必须交发包人及监理审核备案。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设备升级换代的因素,避免选择可能被停产设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确实发生设备停产,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以进行替换,应出具设备厂家或授权代理商的证明文件,替换设备原则上应与被替换产品的厂家、性能一致,各项指标高于停产产品。替换后设备的单价,原产品价格与新产品价格进行对比,按较低者执行。”执行。
3、第1号补遗书,清单中“22、净化相机控制箱 理工光科GHT-1050-P”和“28、隧道广播喇叭 理工光科”,经我司了解,此两款设备均为现场定制产品,非“理工光科”品牌,且“理工光科”不生产上述设备。请问是否可更换其他品牌投标?
答:清单中“22、净化相机控制箱 理工光科GHT-1050-P”为定制产品,按设计图纸要求定制。“28、隧道广播喇叭 理工光科”品牌为“畅电科技”。
4、第1号补遗书,清单中“38******消防安全指示牌”“ 39、卷帘门控制电箱”“ 40、消火栓箱”,品牌型号为空,无品牌要求,请问投标人是否可自主确定投标品牌?
答:清单中“38******消防安全指示牌”品牌为“畅电科技”。“ 39、卷帘门控制电箱”、“40、消火栓箱”按设计图纸要求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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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