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心养老院养员集中照护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798-00173
二 、 项目名称: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心养老院养员集中照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心养老院养员集中照护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高新区来恩养老护理康复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68号
中标(成交)金额:662,400(元)
评审总得分:70.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心养老院养员集中照护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心养老院养员集中照护服务项目(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一.履约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3年期满采购人可根据************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续约。)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每月按照入住老人实际情况付款,由区财政一次性拨付给服务机构。 四、服务对象:户籍为锦州市高新区(松山新区)并自愿接受集中照护的农村特困人员。 五.服务内容: 1.服务机构环境要求: 应具备护理型养老床、床旁助浴设施、安全扶手、无障碍电梯、紧急呼叫系统、中央空调、地暖、24小时热水、高端净水系统、生命体征监测、制氧机、监护仪******居照护、卫生清洁等。 失能基本照护服务:压力性损伤预防、治疗、扣背、吸痰、气切口护理、管道护理、床上体位移动、吸氧、雾化吸入、康复等。 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根据护理等级增加相应服务内容。 六、价格标准 0级护理:完全自理老人每月2400元; 一级护理:轻度失能失智每月3600元; 二级护理:中度失能失智每月3900元; 三级护理:重度失能(鼻饲),每月4200元; 四级护理:完全失能(气切),每月4500元。 截止2025年7月8日,区中心养老院在院老人共18人,其中自理老人10人,每人每月收取2400元,每年28.8万元。二级失能老人8人,每人每月收取3900元,每年37.44万元。合计66.24万元,如人员数量有变动,按实际在院人数变更所需费用。 七、其他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质,供应商中标后15******消防、卫生、环保等)并配备必需的设施与设备及与之相匹配的专业服务团队。服务提供方应接受采购方的监督与管理,并定期向采购方汇报服务进展,以保障服务品质。同时,服务提供方应主动与采购方协作,以确保项******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
服务要求:1.服务机构环境要求: 应具备护理型养老床、床旁助浴设施、安全扶手、无障碍电梯、紧急呼叫系统、中央空调、地暖、24小时热水、高端净水系统、生命体征监测、制氧机、监护仪******居照护、卫生清洁等。 失能基本照护服务:压力性损伤预防、治疗、扣背、吸痰、气切口护理、管道护理、床上体位移动、吸氧、雾化吸入、康复等。 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根据护理等级增加相应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小林、王屹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松山新区中心养老院养员集中照护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93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锦州市福州街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