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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龙溪村等五个村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5-08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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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龙溪村等五个村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龙溪村等五个村治理工程已由******改革局关于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龙溪村等五个村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2025107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331122-04-01-757483,建设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及业主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缙云县******建设局,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692.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42.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3.4万元,预备费107.56万元。项目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户内处理设施、公共管道、集中处理终端或纳厂改造。包括新增接户、污水处理站,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管网和终端) 进行提升改造、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绿地建设及改造、路面破除及修复等。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壶镇镇。

2.2本次标范围: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范围具体细化为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图、现场服务、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涉及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额赔偿

(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各类各阶段所涉的评估、咨询、检测、监测、测量、测绘、备案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不包含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内容),衔接、配合涉铁路段工程实施。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费用在总包服务费中自行考虑。

(5)本项目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费用在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自行考虑

2.3工期要求

(1)施工工期:210日历天主管部分要求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2.4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由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1)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相关要求。(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297 号)。(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1)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2)上述3.13-3.17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4.2 2025  5  8 日起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57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6  9  10  0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其他/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7.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鼎湖南路88号

联系人:陈柳婷

联系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黄龙路293号5单元202室

联系人:徐女士、樊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行业监督部门电话:******

 

202558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A************001001]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龙溪村等五个村治理工程EPC总承包.LSS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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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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