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饶盖线赵家桥危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由丹东市交通运输局以《丹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丹东市饶盖线赵家桥危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丹交通办发【2025】3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丹东市港口航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
赵家桥位于国道饶盖线丹东凤城市境内,原桥汽车荷载等级为汽-15 级,属于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桥梁。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桥梁进行全桥拆除重建。新桥拟合原桥位,顺接两侧路基,桥梁全长 126.04 米,中心桩号为K1669+501,与河道交角 90°,两侧桥头引道共 450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丹东市饶盖线赵家桥危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6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20日,基础及下部结构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6月30日,主体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9月30日,总体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0月30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独立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各自承担的施工任务分别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桥梁养护甲级及以上资质;③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公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且桥梁规模为大桥及以上。 注:①公路桥梁工程可以为独立桥梁或路线中桥梁;②大桥的定义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1名):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总工(1名):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单位任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A和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组织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5年4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l******/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5日 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Insggzycom/EpointSSO/ogin/oauth2login)”,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XiaQuCode-0209&ZbSof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I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丹东市交通运输局》(https://jtj.dandong.gov.cn/ddsjtysj/index.html)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丹东市交通运输局》(https://jtj.dandong.gov.cn/ddsjtysj/index.html)、《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I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8号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招标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丹东市港口航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5号
邮政编码:118000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15-3866030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62 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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