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中心路及周边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评标报告内容
(1)工程名称:白马中心路及周边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
(2)建设地点:******街道
(3)招标单位:东莞市南城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白马中心路及周边道路综合整治工******学校3******学校交通组织优化。道路总长约3.132km,其中:白马中心路长度约1.077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黄金路长度约1.203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周溪路长度约0.852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6)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约为34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0个月,保修期暂定为24个月)。具体工作期限以白马中心路及周边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合同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5日内进场完毕。
(7)本次招标项目的总投资:******.86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程内容和范围:白马中心路及周边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涉铁工程、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的监理。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招标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委员会(共5人组成),其中1******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单位自行确定,其余4人专家于2025年07月15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白马中心路及周边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
******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委员会负责人。
******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
1、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投标会。
2、到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投标人共14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14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14家投标人解密成功,0家投标人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系统辅助资审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14家。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现场共开启1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共14家。
8、对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9、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1)评标时间:2025年07月16日09:30时至2025年07月16日15:30时。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3)。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东莞市南城工程建设中心(招标单位)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监督部门)
******委员会组成情况”。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白马中心路及周边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六、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责任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责任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有限公司 |
12 | ******有限公司 |
13 | ******有限公司 |
14 | ******有限公司 |
七、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5.4.9款否决其投标。
八、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委员会投票确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如有)。 (3)投标文件已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编制、签字和盖章。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8项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已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编制、签字和盖章。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监理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如有)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技术能力: 10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区间差值不小于3个百分点的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依次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摇出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0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分 | 质量和安全监理( 5 分) | 质量和安全监理目标明确得 3.0分;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酌情加0-2.0分; | ||||
进度监理( 5 分) | 进度监理目标明确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0分;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保证工期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酌情加0-2.0分。 | |||||||||
费用和合同监理( 3 分) | 有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具体且有效,有明确的变更管理、预防索赔、减少合同纠纷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得1.8分;有合理可行的控制超计量支付及提前计量支付的预控方法的,酌情加 0- 1.2分。 | |||||||||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 2 分) | 有环保监理措施得1.2分;环保监理措施和方法具体且有效的,酌情加0-0.8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 分 | 有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得6.0分;分析准确,且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的,酌情加 0-4.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 分 | 有对本工程的建议的3.0分;对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均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酌情加0- 2.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1)监理人员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5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10 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 5 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10,E1=1.0,E2=0.5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 能力 | 10 分 |
企业获奖 情况 | 10分 | 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承接过的监理项目获得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5分; (2)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3分。 (3)获得市级(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地级市)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分。 注:①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如果提供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时,尚须同时提供该颁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计分;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④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不含“QC及工法”奖项。本项累计加分最高10分,不重复加分,按较高分只计一次。 | ||||
业绩 | 25分 | 基本要求 | 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的,得 15 分。 | ||||||
业绩加分 | 10分 | 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每增加完成1项单项监理合同金额≥70万元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 加 10 分; | ||||||||
注: 1.业绩评分设置应与资格最低要求设置保持一致,设置满分条件时以资格最低要求的2-4倍为宜,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加分条件。 2.业绩的完成时限及证明材料要求按投标人须知附录2执行。 | ||||||||||
履约信誉 | / 分 | 履约信誉 | / 分 | 履约信誉情况: 信用等级分值(/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款的规定。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
1 | 1.1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委员会 ******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监理实施方案、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
3.2.2 | 原3.2.2条款补充细化如下: ******委员会在第一个信封******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值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或评委人数为5人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对本工程的建议]取消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4.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2项第(2)、(3)、(4)目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 |||||||||
3.6.2 | 增加3.6.2项: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
3.9 | 增加3.9.3、3.9.4、3.9.5、3.9.6条款: 3.9.3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各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3.9.5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九、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37 | 55 | 通过 | 10 | 85.37 | 10 | |
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9.63 | 60 | 通过 | 10 | 89.63 | 7 | |
3 | ******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9.6 | 54 | 通过 | 10 | 83.6 | 11 | |
4 | ******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2 | 60 | 通过 | 10 | 90.2 | 4 | |
5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23 | 50 | 通过 | 10 | 80.23 | 12 | |
6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03 | 60 | 通过 | 10 | 92.03 | 3 | |
7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3 | 50 | 不通过 | / | / | / | |
8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76 | 55 | 通过 | 10 | 85.76 | 9 | |
9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9 | 60 | 通过 | 10 | 92.9 | 2 | |
10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1 | 60 | 通过 | 10 | 90.1 | 5 | |
1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5.67 | 60 | 通过 | 10 | 95.67 | 1 | |
1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9.44 | 60 | 通过 | 10 | 89.44 | 8 | |
1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9.34 | 52 | 不通过 | / | / | / | |
1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9.97 | 60 | 通过 | 10 | 89.97 | 6 |
十、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
2 | ******有限公司 | |
3 | ******有限公司 | |
4 | ******有限责任公司 | |
5 | ******有限公司 | |
6 | ******有限公司 | |
7 | ******有限公司 | |
8 | ******有限公司 | |
9 | ******有限公司 | |
10 | ******有限公司 | |
11 | ******有限责任公司 | |
12 | ******有限公司 | |
13 | ******有限公司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14 | ******有限公司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十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二、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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