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南京江北新区No.新区2023G08地块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
******-03SGGH
项目名称: |
南京江北新区No.新区2023G08地块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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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16: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问:本项目招标方提供多大供电电源?何时提供到位?
答:已提供2台500KV以上供电电源。
(2)问:本项目前期试桩是否已施工?本次招标50天工期是否含前试桩?
答:试桩已完成,本次招标范围不含试桩工程
(3)问:请明确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中的“工程完工、结算审计”是指本桩基及支护工程。
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中的“工程完工、结算审计”是指本次招标的桩基及支护工程。
(4)问:请明确本项目招标不含临时围挡费用。
答:本项目招标不含临时围挡费用;为满足降尘、降噪等需要采取的必要临时围挡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问:请明确检测单位检测所需的挖机钢板是否由检测单位自理,无需桩基单位提供?
答:中标单位配合提供。
(6)问:本工程工期5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竣工时间为2025年7月19日。排水沟、冠梁、挂网喷浆等需在大量土方开挖内倒完成后进行。请问:工期如何计算?
答:本项目设定的工期50日历天是指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需的工作,因配合等待工序时间不含在工期内。
(7)问:请招标单位明确提供的可接入临时用电的电容量?
答:已提供2台500KV 以上供电电源。
(8)问:型钢工程量和图纸工程量有偏差,请核实。
答:已调整,清单、控制价文件以本次所发答疑文件为准。
(9)问:请明确现场水电情况,配电箱个数及功率,是否接通自来水。
答:1.现场已接通自来水,进场后即可使用,费用由中标单位按供水部门收费标准承担;2.现场已接通两台2台500KV 以上供电电源,现场电源至用电设备间供电体系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0)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为:******.67元,其中暂估价0元。
(11)图纸、地勘等相关资料已更新,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中第5条修改为: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地勘等相关资料,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链接: ******/s/1q14Nb8XgJnUinCAE_gfFiw?pwd=scij;提取码: scij。未自行下载的,亦将被视为已获取电子图纸上及相关资料的全部信息。
(12)增加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内容。
(13)原合同专用条款1.13和1.14,修改为: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错误时,可调整合同价格。
(2)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如计量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相比增加超过15%,超出15%以外部分单价下浮5%,其余不调整。
(3)对于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不合理报价按以下原则和处理方法:
1.除算术错误外,不管如何清标、评标及澄清,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上调投标总价。
2.在招标人进行清标时如发现投标报价中的清单中某单项综合单价高于或低于本区域房地产项目中标价的15%,招标人将按房地产市场中标价格给出建议,并在标后施工图预算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对原不合理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但所有单价的调整不得引起投标总价的上调。
(4)漏报价或填写“已包含”等字眼的处理方法:
招标人将在施工图预算过程中要求投标人指明该项报价被包含哪个科目中,并要求其列出详细的明细表,并补回到原科目中,但此调整不得引起投标总价的上调。
1.14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报审,招标人完成施工图预算审核核对后方可支付工程款,具体详见项目管理单位的相关管理办法。”
(14)清单、控制价文件已本次所发答疑文件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 09:1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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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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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211号基因大厦A幢8层80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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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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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