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核查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1077;
2、项目名称:******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核查工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40万元;
6、服务内容:(1)协助自治区国资委对相关出资监管企业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核实可能存在的责任追究情形,确定资产损失程度,查清资产损失原因,认定相关人员责任。(2)投标人须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派不少于5名专业人员,全程驻场协助自治区国资委核查组实地开展工作,现场提供咨询服务,配合核查组形成核查报告、责任认定报告、资产损失鉴证报告、管理提升建议书、整改通知等成果文件。(3)根据核查工作需要,由中标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资产损失专项审计、损失鉴证、资产评估、法律意见等报告,作为认定损失、问题定性和人员定责的依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如果核查工作需要赴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其他盟市开展工作,发生的差旅费、办公经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服务履行期限:2025年5月31日前;
8、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9、成交人数量: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人;
10、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供应商出具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银行入账单为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或者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到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近3年内(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本项目同类咨询服务业绩(同类业绩指:考核评估、检查、法律尽调、审计、资产评估咨询项目,提供咨询服务项目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业绩合同中的主体需与应答人一致);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若为联合体应答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7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进行会员注册,在网上购买并下载磋商文件。请注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加密上传响应文件须使用CA。
(1)CA申领在供应商系统中即可完成(CA邮寄时间较长,请提前办理,CA用于响应文件加密及解密)。
(2)已办理CA的供应商请检查CA证书是否过期,如过期请提前办理续期手续(CA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3)CA售价250元/个,电子签章50元/个,需要同时办理CA及电子签章,CA审核电话:******82;******。
2、本次项目的澄清/修改/变更/重新采购公告会通过网站发布,请参加的潜在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潜在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传输送达的响应文件,平台不予接收。
2、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超时将无法解密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无效。
注:本次为远程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可远程登录系统使用CA钥匙进行解密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采购文件及平台服务费
本次采购文件及平台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易交易(******)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业务咨询 | 名 ******委员会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 联系方式:姜斌 ******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梁天洋 联系电话:****** ****** 邮箱:******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99(可咨询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投标文件解密等系统问题) 技术支持电话:****** |
九、平台操作指南及操作视频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