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BS0023 | 标段号: | QV1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川念路16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肖正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858 |
招标标段名称: | ******有限公司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宝山区川念路169号 |
工程概况描述: | 建设内容为石洞口片区再生水超滤设施及配套取水泵站、输水管,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再生水纤虑+超滤设施,超滤处理设施近期规模为0.6万m3/d,远期规模为0.9万m3/d; (2)新建取水设施,位于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出水泵房东北侧空地,取水自石洞口污水处理厂现状出水泵房前池;取水设施及输水管路设计规模为1.85万 m3/d。新建取水泵房一座,设计规模1.85万m3/d。采用一体化泵站形式,选用3台水泵,2用1备。 (3)新建再生水配套输水管,管径DN500,起点石洞口污水厂沿道路边缘支墩布置,穿越长江二级******有限公司厂内埋地敷设,再次穿越川雄路沿浦钢七路自东向西敷设,最终接入宝金刚超滤设施进行处理后接至各再生水用水点。总长度约2560m。 |
工程总投资: | 4537.13万元人民币 |
本期投资额: | 4537.13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3733.96万元) |
建设周期: | 300天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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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经理担任。,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17日 20时00分到2025年03月22日 23时59分(3 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健,叶海波 | 联系电话: | 021-******-1014,1046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需按《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银行保函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188号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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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2025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服务中心官网(******)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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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开标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188号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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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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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服务中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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